- 发布人:qzxx
- 时间:2023-08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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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随月发放绩效工资分配方案》(2022年9月30日修订),针对幼儿园与中小学的工作性质、课程模式有所不同,幼儿园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做了调整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每月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:
包括月工作量绩效、安全、加班、代课等。
二、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(针对在编及同工同酬教师,每月随工资发放):
按照教职工职称系数、所承担教学工作量和岗位工作量进行计算,基数根据每月情况上下浮动。用以下公式计算月绩效工资:
月绩效工资=职称+(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×10元+每周岗位工作量×6元)×4周+安全奖+量化评分+班主任(配班)+其他
1.职称:
以受聘职称为准,以二级教师为基数,职称补贴100元,每一级次递增或递减10%:
未定级 → 三级 → 二级→ 一级 → 副高级 → 正高级。
2.各岗人员岗位工作量:(身兼多项职务,只取其中最高的项目)
岗位 | 工作量 | 岗位 | 工作量 | 岗位 | 工作量 |
园长 | 18 | 副园长 | 15 | 保教主任 | 10 |
融合主任 | 10 | 德育主任 | 10 | 后勤主任 | 10 |
安全助理 | 8 | 年段长 | 7 | 教研助理 | 6 |
评估助理 | 6 | 资源助理 | 6 | 办公助理 | 6 |
宣传助理 | 6 | 采购员 | 5 | 保管员 | 4 |
资源教室管理员 | 4 | 网络管理员 | 4 | 档案管理员 | 4 |
外联助理 | 4 | 家园互联员 | 4 | 图书管理员 | 2 |
3.教师每周课时标准:17-18课时(上午4课时,下午3课时)。
4.融合生数计发:
每班至少有1名特需幼儿融合,每增加1名融合幼儿补贴5元。
5.安全奖:每月无安全事故奖50元。
教职工带班如有发生缝针等“省评估标准”界定的安全事故者;或所负责的食品、药品、财务、财产、设施、设备等发生安全问题者;或行政值班人员遇安全问题时处理不当、不及时者;或当月没来上班者,不享受当月的安全奖。
6.量化材料:教师以常规工作考评为主,分值以50分为上限。没按规定撰写各项工作计划、周计划表、教案、听课笔记、教学反思、个案观察及总结等每项扣50元,有写但篇数不足或质量好坏按比例扣发;教案应按有关要求书写,电子版教案必须按幼儿园规定格式撰写,检查需打印出来。到学校服务未满三年的教师教案全部手写,反思必须手写在专用反思本上;听课笔记40周岁及以上者每月交2篇,其余教师交4篇,期末教案未交必须补写;否则,每项(含班主任计划)扣200元。
7.班主任津贴:每班200元,班主任和配班按比例3:1进行发放。
8.代课事宜:教师开会、学习培训等学校外派公假1天以内(含1天)自行调课,第2天由段长安排代课,第3天由业务副园长或园长协调安排代课。代课金:上午半日为60元(4课时),下午半日为45元(3课时)。
9.学园公众号:每学期每位老师都必须完成1篇信息报道,超额的信息报道奖励10元/篇。
10.加班、值班补贴(另外计算):节假日每天100元,工作日每天30元。其它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11.实行打卡考勤制度。上课不迟到,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;带班时不打电话、不接发短信、按计划组织活动。上课迟到10分钟以内扣50元,10分钟(包括10分钟)以上按旷课处理;其余各项每学期违反其中一项,每次扣50元,累计违反三次以上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。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园长批准私自调课或脱岗外出者,主动方视同旷课,被动方以事假论。旷课(旷工)半天扣200元,一天扣1000元。
12.请假事宜:病事假除上级规定扣发工资,一天扣50元。重大疾病、病假住院与事假区别,奖励性绩效及伙食补贴不发,国发工资不扣,具体由幼儿园酌情处理。事假1天以内(含1天)自行调课,第2天由段长安排代课,第3天由业务副园长或园长协调安排代课。病假住院的按有关文件处理,由业务副园长或园长协调安排代课。因请假、缺岗等应扣款从每月绩效所得中扣除,不够扣者则从每年年终考核奖或文明学校奖金中扣除。
校会、升旗仪式、教研及全校性活动请假第一次扣20元,第二次扣50元,第三次及以上每次扣100元(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减半扣发);迟到或早退按一半扣发。迟到、早退、升旗仪式及大型活动未按要求着装(特殊情况除外)按一半扣发。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会议制度,升旗仪式和校会等浏览手机按请假标准扣发;病事假期间不重复计算。
12.以下情形将不得领取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:
(1)违法国家法律法规、违法计生政策规定的;
(2)不服从学园工作安排,未能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;
(3)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其他规定的,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,给幼儿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;
(4)违规收受家长礼物,开展有偿家教等活动的;
(5)受到各级行政处分、党纪处分的人员不得发放当月绩效工资及学期绩效工资。
13.寒暑假随月绩效情况:按平均数发放,其它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本制度于2023年4月28日提交学校工会十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,并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
2023年4月28日